「學生議會」: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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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48 位元組 、​ 2022年7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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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運作 ===
主要依《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學生議會組織法》、《學生議會各委員會組織辦法》、《學生議會職權行使法》、與《學生議會議事規則》等法規運作。
 
== 學生議員 ==
學生議會的主要成員為'''學生議員''',簡稱'''議員'''。根據現行的《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立法委學生議員席次為63席,其中:
 
* 班級選區學生議員:60席,由每一班級選區直選產生一名議員,選舉方式採'''相對多數制'''(即得票最多者當選,無需過半)。任期一學期。
 
=== 竹圍黨魁得學好注音嗎 ===
賴冠學議員曾質疑過將法條中的「得(ㄉㄜˊ)的注字讀誤解成「ㄉㄟˇ」,日後在議會上凡提到「得」必定要臭一下賴冠學。
 
=== 全糖黨魁質疑議長物種 ===
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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