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門檻」: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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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年起會考最低錄取分數
小 (→歷屆基測登記分發最低錄取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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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顯示由 1 位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2 次修訂) | |||
*98年度起,國英數社自五科,各科滿分改為80分,加上寫作測驗(6*2=12),總分412分。
= 歷屆會考免試入學最低錄取分數 =
{| class="wikitable"
|+
!年度
!最低錄取分數
|-
|111
|28.8
|}
[[分類:學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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