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會長罷免案
第六屆會長罷免案發生於2022年1月5日(第六屆學生議會第一會期第五次常會),該案之被罷免人為時任學生聯合自治會會長陳亞昕,提案人為111級王漢珽議員。
2022年1月5日,經表決後,因同意票數未超過三分之二的法定門檻,該「會長罷免案」宣告不予成立。
背景[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法律規定[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依據《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會長、副會長之罷免案,須經全體學生議員四分之一提議,全體學生議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全體會員投票,有效票多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簡而言之,只要學生議會以學生議員三分之二人數(40票)同意,學生選舉委員會即必須依《選舉罷免法》之規定,於二十日內舉行全校之會長罷免投票。而此投票一旦舉行,若結果為「超過有效票數之二分之一同意」,則會長陳亞昕必須被強制解任。
罷免理由與答辯及涉及議題[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校慶紀念品爭議[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價格問題[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宣傳問題[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聖誕糖果個資爭議[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校務會議學代爭議[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學生會報報爭議[編輯 | 編輯原始碼]
作者辱罵問題[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回覆罷免理由書[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會費優惠爭議[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過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2021年12月28日,王漢珽議員開始徵求議員連署罷免案。
12月31日,罷免案連署人之一在黑特南一中放上罷免理由書。[2]
2022年1月1日至4日,多則贊成或反對罷免案之貼文投稿至黑特南一中上。
1月4日,學生會發布「回覆罷免理由書」之貼文,並公告因罷免會長事件,暫停一次學生會報報。隨後,竹圍力量黨發布新聞稿回應學生會發布之貼文。
1月5日,學生議會召開第五次常會,其中包含審議會長罷免案。
1月7日,黑特南一中出現罷免案懶人包。[3]
結果[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月5日,會長罷免案投票人數為53席,6席缺席,議長李柏均依照會議主席中立原則不加入投票。投票結果:39席同意,7席不同意,7席棄票。因為投票結果無法通過同意罷免三分之二門檻之40票,因此議長李柏均在宣告該罷免案不成立。
1月6日,有議員提出要求重行投票,但因不符合重行表決之要件而被駁回。
各方反應[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學生會[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我們在此呼籲各位同學在對於事情下定論前,需反思是否了解事情的全貌。對於此次罷免理由書內,一些片面資訊的陳述以及以情緒性字眼指控,我方都感到相當惋惜,希望能藉此提供事情更完整的始末,我們也再次呼籲所有學生議員、學聯會的會員,去看見事情的全貌、重新慎思所有的罷免理由,並以自己獨立的思考去判斷,此次罷免提案,是否有它的必要性?
一中全糖主義黨[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未以官方立場發布有關罷免案之評論或觀點,但大部分該黨籍議員皆曾表態支持罷免會長。
竹圍力量黨[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時任黨竹席賴冠學及副黨竹席陳愉:「我們呼籲所有學生議員、學生,多了解事情全貌,不要以單方面的說詞做任何決定。本人支持罷免會長一案。」
影響[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組織章程修訂案[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締造之紀錄[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議會有史以來最高出席率:在審理罷免案的1月5日,罷免案投票人數加上未投票的議長總計54位議員出席,出席率高達90%(當時學生議會總席次為60席)。
- 議會常會首次需要一日以上完成:第六屆學生議會第一會期第五次常會於2022年1月5日午休時間宣告開會,然由於該次常會議程包含罷免案、覆議案等重大議程(議程共計有12項需討論之議案,議案編號甚至要自天干中的甲開始排到地支中的丑),致使當天會議進行至第七節課仍無法將所有議程審理完畢,為免耽誤議員放學後的行程,議長李柏均宣布休會,並於1月6日、7日的午休時間分別復會一次後才將第五次常會所有議案審理完畢。
- 議會首次離開科教廣場開會:承前項,由於1月5日開會時間達到第七節,且第六節下課時「突然」被校方告知科教廣場已被其他單位借用,因此議會秘書處緊急找尋替代議場,最後在潘智惠老師的協助下,以藝教大樓一樓家政教室做為臨時議場。
- 議會首次直播會議過程[4]:本紀錄與罷免案本身較無關係。由於本次是學生議會在科教廣場設備更新後首次進行的會議,也因此進行了首次的直播,但由於初次操作導致的問題,使直播僅有畫面而無音訊。
- 議會會議錄影檔最高觀看紀錄[5]:於學生議會YouTube頻道上傳的第六屆學生議會第一會期第五次常會1月5日會議錄影檔觀看次數高達二千餘次(截自2023年底)。
相關事件及軼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校方介入罷免案[編輯 | 編輯原始碼]
由於史無前例且茲事體大,本次罷免案引來校方,尤其負責輔導學生自治發展的學務處高度關注。時任訓育組長詹濠先老師曾於1月5日之會議發表看法;1月6日上午,議長李柏均就相關程序細節疑問至教務處詢問時任註冊組長郭復齊老師(郭復齊老師畢業於臺大法律系,且於臺大就學期間亦參與學生自治事務),並邀請郭復齊老師於當日中午的會議發表言論。
議長是否應投票爭議[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因時任議長李柏均尚未加入表決時之同意票差一票達法定通過門檻,但李柏均認為不符合會議規則規定之主席加入表決要件,因此拒絕加入表決,時任全糖黨總書記翁柏文議員認為依照會議規則,李柏均此時應可投票,並質問李柏均:「你是不是(有投票權的)人?回答我!」。
學權部長鄧宇晴路過翁柏文議員[編輯 | 編輯原始碼]
有人截圖直播畫面之瞬間並投稿至黑特南一中而引發之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