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聯合自治會」: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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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87年7月15日,臺灣、澎湖地區宣布解嚴,同年各大學、高中自治風氣大盛,本校前輩遂成立「'''臺南一中學生自治會'''」,是為本校第一個學生自治組織。
 
自1994年起,臺南一中與臺南女中兩校之學生自治組織開始合辦「'''竹音椰韻'''」歌唱大賽,為第一個大型學生聯合自辦活動。其後,本校學生自治組織因故被降為類社團之組織「'''班聯會'''」,自此展開十餘年的班聯會時代。
 
自97級(2008年)社團改動,班聯會由原先僅各班班代組成之類社團組織增設社團部分,自此奠定執行(班聯社團部分)、審議(班聯會班級代表會議)分立之雛形。2013年6月13日經班聯大會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班級代表聯合會組織章程》'''全文五十三條,自102學年度起正式成為校級學生自治組織。
 
103學年度(2014年)起,臺南一中班聯會更名為「'''臺南一中學生會'''」與班代大會並為全校學生自治組織,並於2016年起開辦「'''竹林盃'''」籃球賽。
 
2017年6月20日,105學年度第四次學代大會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全文四十條,「'''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正式成立。與此同時成立'''學生議會''''''評議委員會'''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2018年6月,106學年度下學期學生議會第二次大會修改組織章程第三十三、三十四條,'''廢止強制收取新生會費'''
 
2019年3月14日,因應教育部公布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制定章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組織章程修正案,修正通過全文四十七條,修正內容包括'''學生議會增額三席全校選區席次''''''班級學生議員納入高三畢業代表及進修部學生席次''''''評議委員會改組學生評議委員會'''等。
 
2020年,第四屆學生議會任期中通過制定'''政黨法''',奠定臺南一中學生政黨制度
2022年6月8日,110學年度下學期學生議會第五次常會三讀通過組織章程修訂案,修正內容包括正副會長候選人須有六個月以上修業年限、全校選區學生議員席次改由學生議會另以法律定之、放寬連署罷免會長規定、增加學生評議委員的任期及獨立性規定等。
 
2022年6月8日,110學年度下學期,第六屆學生議會第五次常會三讀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第六、十二、十五、十六、十九、三十、三十一、四十七條修訂案,修正內容包括'''正副會長候選人須離畢業有六個月以上修業年限''''''全校選區學生議員席次改由學生議會另以法律定之''''''放寬連署罷免會長規定''''''增加學生評議委員的任期及獨立性規定'''等。
 
2023年12月6日,第八屆學生議會第一次臨時會三讀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第十六、四十七條修訂案,將'''學生議員任期統一至修正為一學年'''。
 
==會長==
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第五條規定,會長對外代表學聯會,對內領導行政部門(學生會),副會長為第一順位繼任人選。依據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規定,會長、副會長參選需距離法定修業年限仍有6個月以上(換算為學制即為高三上以前)。
{| class="wikitable"
|+'''歷屆會長副會長'''
|呂致丞
|[[一中全糖主義黨]]第二次執政。
|-
|第九屆
|陳柏翔
|王柏灃
|[[一中全糖主義黨]]第三次執政。
|}
 
==行政部門==
學聯會下設[[學生會]],為學聯會之行政部門。學生會下轄秘書處、主計處、財政部、學生權益部、美宣部、公部、活動部等二處五部與[[學生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畢業生聯合會(畢聯會)以及進修部學生會三個獨立部門。學生會負責對外代表與校內行政事務,其對學生議會負責。
 
==立法部門==
學聯會下設[[學生議會]],為學聯會之立法部門。學生議會有6368席學生議員,由各班選出之學生議員60(高一、高二、高三、進修部)席及全校共同選出之學生議員38席共同組成(新法尚未確定)。學生議會下轄秘書處、學權及法制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外務及活動委員會、畢業事務委員會、進修事務委員會、修訂章程委員會以及紀律委員會等一處七委員會。
{| class="wikitable"
|+歷屆議長副議長
|劉宸暟
|
|-
| colspan="2" |第九屆
|方翊丞
|陳柏邑
|因應2023年12月6日之章程修正及學生議會組織法修正,議長、副議長任期自本屆起為一學年。
|}
 
==司法部門==
學聯會下設[[學生評議委員會]],為學聯會之司法部門。學生評議委員會有7名學生評議委員,由會長提名,經學生議會同意後任命,任期至其失去會員資格(即畢業)前一日止。學生評議委員會下轄秘書處、章程合議委員會、解釋合議委員會、訴訟合議委員會及審判合議委員會等一處四合議委員會。
{| class="wikitable"
|+歷屆正副主任學生評議委員
!屆次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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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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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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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厚均<sup>代</s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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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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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凱勛
|陳聖文
|柯厚均、李奕賢、王偉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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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一心、吳嘉育、林鼎鈞、曾揚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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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一心
|吳嘉育
|林鼎鈞、曾揚竣、蘇暐庭、徐森本、謝介元
|任內出台釋字第001號【任期條文解釋案】、釋字第002號【學生議員、學生會機關人員及學生評議委員兼任原則解釋案】。
|-
|第七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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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森本、謝介元、吳佳龍、賴辰翊、高右澄
|任內出台判字第001號判決【學生議會選舉藏匿選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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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
|賴冠學
|
|賴辰翊、高右澄、鄭育哲
|
|-
|第九屆
|郭驊誠
|黃世杰
|鄭育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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