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聯合自治會」: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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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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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7月15日,臺灣、澎湖地區宣布解嚴,同年各大學、高中自治風氣大盛,本校前輩遂成立「臺南一中學生自治會」,是為本校第一個學生自治組織。 |
1987年7月15日,臺灣、澎湖地區宣布解嚴,同年各大學、高中自治風氣大盛,本校前輩遂成立「'''臺南一中學生自治會'''」,是為本校第一個學生自治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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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起,臺南一中與臺南女中兩校之學生自治組織開始合辦「竹音椰韻」歌唱大賽,為第一個大型學生聯合自辦活動。其後,本校學生自治組織因故被降為類社團之組織「班聯會」,自此展開十餘年的班聯會時代。 |
自1994年起,臺南一中與臺南女中兩校之學生自治組織開始合辦「'''竹音椰韻'''」歌唱大賽,為第一個大型學生聯合自辦活動。其後,本校學生自治組織因故被降為類社團之組織「'''班聯會'''」,自此展開十餘年的班聯會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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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7級(2008年)社團改動,班聯會由原先僅各班班代組成之類社團組織增設社團部分,自此奠定執行(班聯社團部分)、審議(班聯會班級代表會議)分立之雛形。2013年6月13日經班聯大會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班級代表聯合會組織章程》全文五十三條,自102學年度起正式成為校級學生自治組織。 |
自97級(2008年)社團改動,班聯會由原先僅各班班代組成之類社團組織增設社團部分,自此奠定執行(班聯社團部分)、審議(班聯會班級代表會議)分立之雛形。2013年6月13日經班聯大會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班級代表聯合會組織章程》'''全文五十三條,自102學年度起正式成為校級學生自治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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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2014年)起,臺南一中班聯會更名為「臺南一中學生會」與班代大會並為全校學生自治組織,並於2016年起開辦「竹林盃」籃球賽。 |
103學年度(2014年)起,臺南一中班聯會更名為「'''臺南一中學生會'''」與班代大會並為全校學生自治組織,並於2016年起開辦「'''竹林盃'''」籃球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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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0日,105學年度第四次學代大會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全文四十條,「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正式成立。與此同時成立學生議會、評議委員會分 |
2017年6月20日,105學年度第四次學代大會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全文四十條,「'''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正式成立。與此同時成立'''學生議會'''、'''評議委員會'''分掌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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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06學年度下學期學生議會第二次大會修改組織章程第三十三、三十四條,廢止收取新生會費。 |
2018年6月,106學年度下學期學生議會第二次大會修改組織章程第三十三、三十四條,'''廢止強制收取新生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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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4日,因應教育部公布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制定章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組織章程修正案,修正通過全文四十七條,修正內容包括學生議會增額三席全校選 |
2019年3月14日,因應教育部公布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制定章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組織章程修正案,修正通過全文四十七條,修正內容包括'''學生議會增額三席全校選區席次'''、'''班級學生議員納入高三畢業代表及進修部學生席次'''、'''評議委員會改組學生評議委員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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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四屆學生議會任期中通過制定'''政黨法''',奠定臺南一中學生政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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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6日,第八屆學生議會第一次臨時會三讀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第十六、四十七條修訂案,將'''學生議員任期統一至修正為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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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 |
==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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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第五條規定,會長對外代表學聯會,對內領導行政部門 |
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第五條規定,會長對外代表學聯會,對內領導行政部門(學生會),副會長為第一順位繼任人選。依據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規定,會長、副會長參選需距離法定修業年限仍有6個月以上(換算為學制即為高三上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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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會長副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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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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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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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全糖主義黨]]第一次執政 |
|[[一中全糖主義黨]]第一次執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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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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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紹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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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致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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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全糖主義黨]]第二次執政 |
|[[一中全糖主義黨]]第二次執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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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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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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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全糖主義黨]]第三次執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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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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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聯會下設[[學生會]],為學聯會之行政部門。學生會下轄秘書處、主計處、財政部、學生權益部、美宣部、公關部、活動部等二處五部與學生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畢業生聯合會(畢聯會)以及進修部學生會三個獨立部門。學生會負責對外代表與校內行政事務,其對學生議會負責。 |
學聯會下設[[學生會]],為學聯會之行政部門。學生會下轄秘書處、主計處、財政部、學生權益部、美宣部、公共關係部、活動部等二處五部與[[學生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畢業生聯合會(畢聯會)以及進修部學生會三個獨立部門。學生會負責對外代表與校內行政事務,其對學生議會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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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部門== |
==立法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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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聯會下設[[學生議會]],為學聯會之立法部門。學生議會有 |
學聯會下設[[學生議會]],為學聯會之立法部門。學生議會有68席學生議員,由各班選出之學生議員60(高一、高二、高三、進修部)席及全校共同選出之學生議員8席共同組成。學生議會下轄秘書處、學權及法制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外務及活動委員會、畢業事務委員會、進修事務委員會、修訂章程委員會以及紀律委員會等一處七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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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議長副議長 |
|+歷屆議長副議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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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聖恩 |
|黃聖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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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佳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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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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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1" rowspan="2" |吳佳龍 |
| colspan="1" rowspan="2" |吳佳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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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孟 |
|陳奕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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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10年5月17日請辭 |
|陳奕孟於110年5月17日請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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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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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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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翊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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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2023年12月6日之章程修正及學生議會組織法修正,議長、副議長任期自本屆起為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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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門== |
==司法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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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聯會下設[[學生評議委員會]],為學聯會之司法部門。學生評議委員會有7名學生評議委員,由會長提名,經學生議會同意後任命。學生評議委員會下轄秘書處、章程合議委員會、解釋合議委員會、訴訟合議委員會及審判合議委員會等一處四合議委員會。 |
學聯會下設[[學生評議委員會]],為學聯會之司法部門。學生評議委員會有7名學生評議委員,由會長提名,經學生議會同意後任命,任期至其失去會員資格(即畢業)前一日止。學生評議委員會下轄秘書處、章程合議委員會、解釋合議委員會、訴訟合議委員會及審判合議委員會等一處四合議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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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 |
|+歷屆學生評議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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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次 |
!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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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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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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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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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厚均<sup>代</sup> |
|柯厚均<sup>代</su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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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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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凱勛 |
|楊凱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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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聖文 |
|陳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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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厚均、李奕賢、王偉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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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201: | 行 2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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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一心、吳嘉育、林鼎鈞、曾揚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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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206: | 行 225: | ||
|林一心 |
|林一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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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嘉育 |
|吳嘉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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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鼎鈞、曾揚竣、蘇暐庭、徐森本、謝介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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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內出台釋字第001號【任期條文解釋案】、釋字第002號【學生議員、學生會機關人員及學生評議委員兼任原則解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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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 |
|第七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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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森本、謝介元、吳佳龍、賴辰翊、高右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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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內出台判字第001號判決【學生議會選舉藏匿選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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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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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冠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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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辰翊、高右澄、鄭育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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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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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4年9月7日 (六) 02:40 的最新修訂
臺南一中學生聯合自治會(英文:National Tainan First Senior High School Student Union),簡稱學生聯合自治會、學聯會,為本校代表全體學生之學生自治組織,凡在校生皆為當然會員。其組織架構類似於總統制,由會長統領之行政部門、立法部門、司法部門組成。
歷史[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987年7月15日,臺灣、澎湖地區宣布解嚴,同年各大學、高中自治風氣大盛,本校前輩遂成立「臺南一中學生自治會」,是為本校第一個學生自治組織。
自1994年起,臺南一中與臺南女中兩校之學生自治組織開始合辦「竹音椰韻」歌唱大賽,為第一個大型學生聯合自辦活動。其後,本校學生自治組織因故被降為類社團之組織「班聯會」,自此展開十餘年的班聯會時代。
自97級(2008年)社團改動,班聯會由原先僅各班班代組成之類社團組織增設社團部分,自此奠定執行(班聯社團部分)、審議(班聯會班級代表會議)分立之雛形。2013年6月13日經班聯大會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班級代表聯合會組織章程》全文五十三條,自102學年度起正式成為校級學生自治組織。
103學年度(2014年)起,臺南一中班聯會更名為「臺南一中學生會」與班代大會並為全校學生自治組織,並於2016年起開辦「竹林盃」籃球賽。
2017年6月20日,105學年度第四次學代大會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全文四十條,「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正式成立。與此同時成立學生議會、評議委員會分掌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2018年6月,106學年度下學期學生議會第二次大會修改組織章程第三十三、三十四條,廢止強制收取新生會費。
2019年3月14日,因應教育部公布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制定章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組織章程修正案,修正通過全文四十七條,修正內容包括學生議會增額三席全校選區席次、班級學生議員納入高三畢業代表及進修部學生席次、評議委員會改組學生評議委員會等。
2020年,第四屆學生議會任期中通過制定政黨法,奠定臺南一中學生政黨制度
2022年6月8日,第六屆學生議會第五次常會三讀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第六、十二、十五、十六、十九、三十、三十一、四十七條修訂案,修正內容包括正副會長候選人須離畢業有六個月以上、全校選區學生議員席次改由學生議會另以法律定之、放寬連署罷免會長規定、增加學生評議委員的任期及獨立性規定等。
2023年12月6日,第八屆學生議會第一次臨時會三讀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第十六、四十七條修訂案,將學生議員任期統一至修正為一學年。
會長[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第五條規定,會長對外代表學聯會,對內領導行政部門(學生會),副會長為第一順位繼任人選。依據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規定,會長、副會長參選需距離法定修業年限仍有6個月以上(換算為學制即為高三上以前)。
屆次 | 會長 | 副會長 | 備註 |
---|---|---|---|
第一屆 | 楊埕鋐 | 邱頎霖 | |
第二屆 | 蔡佳穎 | 林品辰 | |
第三屆 | 郭鴻霆 | 陳炯豪 | |
第四屆 | 范藝耀 | 佘俊霖 | |
第五屆 | 李淙楷 | 潘子敬 | |
第六屆 | 陳亞昕 | 李祐頡 | [1] |
第七屆 | 陳柏邑 | 林翰 | 一中全糖主義黨第一次執政。 |
第八屆 | 王紹帆 | 呂致丞 | 一中全糖主義黨第二次執政。 |
第九屆 | 陳柏翔 | 王柏灃 | 一中全糖主義黨第三次執政。 |
行政部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學聯會下設學生會,為學聯會之行政部門。學生會下轄秘書處、主計處、財政部、學生權益部、美宣部、公共關係部、活動部等二處五部與學生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畢業生聯合會(畢聯會)以及進修部學生會三個獨立部門。學生會負責對外代表與校內行政事務,其對學生議會負責。
立法部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學聯會下設學生議會,為學聯會之立法部門。學生議會有68席學生議員,由各班選出之學生議員60(高一、高二、高三、進修部)席及全校共同選出之學生議員8席共同組成。學生議會下轄秘書處、學權及法制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外務及活動委員會、畢業事務委員會、進修事務委員會、修訂章程委員會以及紀律委員會等一處七委員會。
屆次 | 會期 | 議長 | 副議長 | 備註 |
---|---|---|---|---|
第一屆 | 一 | (資料佚失) | ||
二 | ||||
第二屆 | 一 | 劉睿緯 | (資料佚失) | |
二 | 林宸兆 | |||
第三屆 | 一 | 韓允晨 | 李宇為 | |
二 | 李宇為 | 康譯文 | ||
第四屆 | 一 | 許佳龍 | 蔡銪宸 | |
二 | 黃聖恩 | 許佳龍 | ||
第五屆 | 一 | 陳奕孟 | ||
二 | 吳佳龍 | 陳奕孟 | 陳奕孟於110年5月17日請辭。 | |
李柏均 | ||||
第六屆 | 一 | 李柏均 | 吳佳龍 | |
二 | 吳佳龍 | 李柏均 | ||
第七屆 | 一 | 翁柏文 | 李祐頡 | |
二 | 劉宸暟 | 李品翰 | ||
第八屆 | 一 | 李品翰 | 陳君維 | |
二 | 駱枻安 | 劉宸暟 | ||
第九屆 | 方翊丞 | 陳柏邑 | 因應2023年12月6日之章程修正及學生議會組織法修正,議長、副議長任期自本屆起為一學年。 |
司法部門[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學聯會下設學生評議委員會,為學聯會之司法部門。學生評議委員會有7名學生評議委員,由會長提名,經學生議會同意後任命,任期至其失去會員資格(即畢業)前一日止。學生評議委員會下轄秘書處、章程合議委員會、解釋合議委員會、訴訟合議委員會及審判合議委員會等一處四合議委員會。
屆次 | 主任委員 | 副主任委員 | 委員 | 備註 |
---|---|---|---|---|
第一屆 | ||||
第二屆 | ||||
第三屆 | 柯厚均代 | 李奕賢 | ||
第四屆 | 楊凱勛 | 陳聖文 | 柯厚均、李奕賢、王偉丞 | |
第五屆 | 林一心、吳嘉育、林鼎鈞、曾揚竣 | |||
第六屆 | 林一心 | 吳嘉育 | 林鼎鈞、曾揚竣、蘇暐庭、徐森本、謝介元 | 任內出台釋字第001號【任期條文解釋案】、釋字第002號【學生議員、學生會機關人員及學生評議委員兼任原則解釋案】。 |
第七屆 | 徐森本、謝介元、吳佳龍、賴辰翊、高右澄 | 任內出台判字第001號判決【學生議會選舉藏匿選票案】。 | ||
第八屆 | 賴冠學 | 賴辰翊、高右澄、鄭育哲 | ||
第九屆 |
外部連結[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參見[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註解[編輯 | 編輯原始碼]
- ↑ 李祐頡於110學年下學期加入竹圍力量黨。
學生聯合自治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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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 | 會長、副會長 |
學生會 | 秘書處、主計處、學生權益部、活動部、財政部、公關部、美宣部、學生選舉委員會、畢業生聯合會、進修部學生會 |
學生議會 | 秘書處、學權及法制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外務及活動委員會、畢業事務委員會、進修事務委員會、紀律委員會、修訂章程委員會 |
學生評議委員會 | 秘書處、訴訟合議委員會、解釋合議委員會、章程合議委員會、審判合議委員會 |
學生政黨 | 一中全糖主義黨、竹圍力量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