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聯合自治會」: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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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一中學生聯合自治會'''(英文:National Tainan First Senior High School Student Union),簡稱'''學生聯合自治會'''、'''學聯會''',為本校代表全體學生之學生自治組織,凡在校生皆為當然會員。其組織架構類似於總統制,由會長統領之行政部門、立法部門、司法部門組成。
 
==歷史==
1987年7月15日臺灣、澎湖地區宣布解嚴,同年各大學、高中自治風氣大盛,本校前輩遂成立「臺南一中學生自治會」,是為本校第一個學生自治組織。
 
自1994年起,臺南一中與臺南女中兩校之學生自治組織開始合辦「竹音椰韻」歌唱大賽,為第一個大型學生聯合自辦活動。其後,本校學生自治組織因故被降為類社團之組織「班聯會」,自此展開十餘年的班聯會時代。
103學年度(2014年)起,臺南一中班聯會更名為「臺南一中學生會」與班代大會並為全校學生自治組織,並於2016年起開辦「竹林盃」籃球賽。
 
2017年6月20日105,105學年度第四次學代大會通過《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全文四十條,「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正式成立。與此同時成立學生議會、評議委員會分別掌管立法、司法三權分立。2018年6月106學年度下學期學生議會第二次大會第一章程修正案,修改章程第三十三、三十四條,廢止收取新生會費。2019年3月14日因應教育部公布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制定章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第二章程修正案,修正通過全文四十七條,學生議會增額三席全校選舉區席次並納入高三畢業代表、進修部學生,評議委員會改組學生評議委員會
 
20222018年6月110,106學年度下學期學生議會第通過修改組織章程第三次章程修訂案十三、三十四條正副會長候選人須仍有六個月以上修業年限、全校選舉區席次改由學廢止收取新以法律定之、放寬連署罷免會長規定、增加學生評議委員的任期及獨立性規定
 
2019年3月14日,因應教育部公布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制定章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組織章程修正案,修正通過全文四十七條,修正內容包括學生議會增額三席全校選舉區席次、班級學生議員納入高三畢業代表及進修部學生席次、評議委員會改組學生評議委員會等。
 
2022年6月8日,110學年度下學期學生議會第五次常會三讀通過組織章程修訂案,修正內容包括正副會長候選人須有六個月以上修業年限、全校選區學生議員席次改由學生議會另以法律定之、放寬連署罷免會長規定、增加學生評議委員的任期及獨立性規定等。
 
==會長==
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第五條規定,會長對外代表學聯會,對內領導行政部門,副會長為第一順位繼任人。依據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聯合自治會組織章程規定,會長、副會長參選需距離法定修業年限仍有6個月以上(換算為學制即為高三上以前)。
{| class="wikitable"
|+'''歷屆會長副會長'''
|陳亞昕
|李祐頡
|<s>[[竹圍力量黨]]第一次執政</s><ref>李祐頡為竹圍力量黨黨員,但於110學年下學期加入竹圍力量黨不能算是執政黨。</ref>
|-
|第七屆
 
==行政部門==
學聯會下設[[學生會]],為學聯會之行政部門。學生會下轄秘書處、主計處、財政部、學生權益部、美宣部、公關部、活動部等二處五部與學生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畢業生聯合會(畢聯會)以及進修部學生會三獨立部門。學生會負責對外代表與校內行政事務,其對學生議會負責。
 
==立法部門==
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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