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翰」: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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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317 位元組 、​ 2017年7月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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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
(新條目)
*總是在段考後與國定假日過後要求學生交作文(規定:第一天交80分起跳,第二天50分起跳,導致佰捌級某(玖)班曾經有一半以上同學沒交作文而直接去找小老師玩不能說的遊戲)。
*段考前會考默寫,錯一字零分,也導致佰捌級某(玖)班曾經有一半以上同學零分而直接去找小老師玩不能說的遊戲。
*自稱「安定之光」。(由其同為安定國中校友的佰捌級某(玖)班同學編輯,似乎以此為恥)
*於106學年度第二學期以第二名的姿態錄取中正大學法律博士班。上課時不時提起其博士班考試時中翻英、英翻中亂掰的過程,最後這部分居然得到76分的高分;面試時有過半的教授為陳德翰所認識的,被戲謔稱走後門錄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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